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时间:2024-02-27 23:38:05
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在法律世界,无论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购房,都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所以我们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了解好相关的法律。下面小编来说说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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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1、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婚前全款买的房也应为个人财产,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来看,即便你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没用。

2、只有在婚姻关系中由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全款房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另一方并没有任何付出,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婚前全款买房的一方能够出示房款支付证明,就算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没用。

二、婚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支付的,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从法律上来看,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主要按照产权人的想法对房子进行处理。

2、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前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虽然还没有成为夫妻,但两人都出了钱,因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房子进行分割,至于分割的方式,以婚前买房两人出资所占的比例为准。

3、如果是由一方在婚前缴纳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房子的首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之后归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能对首付进行分割,只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4、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认定为赠送给自己的子女,这种情况下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说明了赠予夫妻二人,房产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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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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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登记的方式有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很多人知道“加名”,但鲜有人知道“加名”的方式有2种:1、登记为共同共有,共有人不分份额地享有一个所有权,也就是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没有标注各自所占的份额。2、登记为按份共有,不动产权证书上不但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还标注各自所占的份额,例如男方占50%,女方占50%。

二、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登记的份额分割,共同共有需要依次考虑5个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情形下,房屋分割的比例比较容易确定,直接按照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各自所占的份额分割即可。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情形下,房屋分割的比例就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平时为了简化理解,我们在表述时经常用“一人一半”来代替,实际上,这是不确切的。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分割比例时,我们需要依次考虑这5个因素。

有约定按约定。假如双方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确定了各自所占的比例,哪怕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为共同共有,也需按照夫妻财产约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因为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大于不动产权证书的效力。

双方协商处理。在没有上述约定的情形下,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举个例子,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男方分得10%,女方分得90%,那就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处理,这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法律的触角不会延伸过来。

考虑双方住房情况、子女抚养、有无过错、照顾子女等因素。关于这些因素,我简单介绍以下2种多分财产的情形:

(1)照顾性多分:考虑到女性价值(包括家务劳动价值和生育价值),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女性。既然是照顾,那么就不会太多,一般而言5%~10%比较合适。

(2)对方过错性少分或不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真正意义上的一方多分财产,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只有5种: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双方出资、房产贷款清偿等对共有财产的贡献情况。在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购房出资来源于一方,不存在购房贷款。在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的情形下,还需要考虑婚后贷款清偿的资金来源。

由于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加名比较困难,绝大多数银行不同意加名,据读者回馈,农业银行是可以办理加名手续的,没有验证过,大家可以去试试。但毋庸置疑的是,在确定具体分割比例时,都需要考察双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情况。

等分原则。也即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一人一半”,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可以一上来就简单粗暴地适用“等分原则”,适用的前提是不存在上述4个因素或者上述4个因素可以忽略不计。也正是存在上述4个因素,所以我在开篇中提到一个公式: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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