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还贷
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还贷,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女生婚前贷款买房是不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买这房自然是好的,如果不属于,那么就不太好了,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还贷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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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生婚前贷款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1、女生婚前贷款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若是女生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该方继续清偿。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一般由所有者继续清偿。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
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未婚女孩买房子建议
1、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人来说,自己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是未尝不可的事情,因为这也是属于自己的成就之一。
2、此外,单身期的`时候,自己*,想怎么花怎么花。想买房子,就去买,选择好的地段,找到具备*价值的房产,当然要拿下。活的潇洒,当然属于自己的东西更为踏实,这也是女人的底气。
3、另外,对于未婚女生买房来说,起码对自己未来有个保障。靠人不如靠已,哪怕是老公。房子在中国人的情感里就代表着安全感。现在这个社会,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而且这是属于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努力,完全体现了现代独立女性的价值。
三、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
(一)女生婚前买房的利
1、结婚以后不受气
虽说现在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但是没有经济基础的女孩子还是会被人说三道四,女孩子婚前买房后说话都有底气。
2、分手之时不吃亏
很多情侣在分手后都是女孩子吃亏比较多,还要面临从人家家里搬出去找房住的风险,有房的女孩子在分手后不会吃亏。而且现在一般是未购房的一方在结婚时出装修费和家电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3、上紧发条不会松
很多女孩子在婚前不会购买房子,是因为她们都希望找一个有房的另一半,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只要过得去就可以了。没有上进心的人会与快节奏的社会脱节,而有房子要还贷的女人,就无法在工作上松懈。
(二)女生婚前买房的弊
女生婚前买房压力很大,房价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如果选择买房*早点做打算。此外社会中还是有少数人保留着传统思想的,所以女生如果相在婚前买房的话需要考虑清楚这些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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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财产公证,当然这种方法可能男方会感觉感情受到了伤害。如果两人都很看得开的话那就无所谓。
另外就是房产证上写的有没有男方的名字?没有的话基本离婚后和他也没关系的。但是房贷这个就有可能说不清楚了。你说你都是自己在还贷,但婚后两人共同生活的那些开支要怎么分得清清楚楚?有没有充分的证据?离婚后打起官司能不能证明这一切?
最后建议去了解清楚最新的《婚姻法》,里面应该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款的。还不放心的话,找个靠谱的律师问问清楚吧!
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不过有婚姻专家担心,这样规定很容易导致离婚攀升。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再免除其经济顾虑,有所商榷。”
女性中止妊娠将不算侵犯男方生育权
“生育权”曾引起很大的争议,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单独对这一问题做出规定或说明。
《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放宽了离婚门槛。
对此,有法官表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实际案例中,法院虽然判定不准离婚,但很多不孕妻子可能遭受家暴或者冷暴力,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
不过,第十条还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第三者索要补偿,法院将不支持
外遇,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小三”、“二奶”甚至成为了近年的流行语。
《解释三》第二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1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遏制“拜金傍大款”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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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
1.买房的好处
(1)二线城市地铁上盖,小户型,很便宜的,没有什么负担,按你的收入,马上就可以还清,不会对后面生活造成影响。租给白领,回报比一线高多了。也相当于是给自己积累财产,增加自己的价值。
(2)房屋作为不动产,它的价值基本不会降低,就跟买黄金一样保险,可以防止通货膨胀,而且近几年房屋的价格往往处于上升阶段。
(3)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当今社会离婚率十分的高,相当于给自己加了一层保障,离婚了也不怕没地方去,为自己考虑的一条后路。
2.买房的坏处
压力很大,房价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如果选择买房最好早点做打算。
有了房子会有一些男方认为不需要再买,到时候要求共同所有会变成一个十分麻烦的事情,可能会导致你们关系破裂,所以得双方先商量清楚,打算好说清楚再谈婚论嫁吧。
二、女人婚前买房明智不
还是比较明智的,婚前买房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情形一:
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
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情形二: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法院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