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假一赔十合法吗
买到假货假一赔十合法吗,近几年以来,随着我国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加大打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些商家为表示自己的诚意,往往会事先承诺假一赔十,以下了解买到假货假一赔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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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假货的,首先确定可以要求赔偿,并按以下的方法确定赔偿:
1、双倍赔偿
商家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比如销售高仿注册商标的商品。
2、三倍赔偿
商家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所以发现商家以假充真的,即可以主张三倍的赔偿。
3、十倍赔偿
(1)如果商家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注意,这里是仅仅针对食品安全的赔偿,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有权主张。
(2)对于商家事先告示承诺“假一赔十”的,实践中认为该告示属于合同中的要约,那么商家买到了商品即属于承诺,因此“假一赔十”的告示将成为合同的内容,自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发现商家提供的商品属于假货的,可以根据商家事先承诺的“假一赔十”要求十倍赔偿。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商家告示“假一赔十”,需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其实很多消费者买到假货后,因为被欺骗失去理智,所以不管商家是否有“假一赔十”的承诺,都主张要十倍的赔偿,其实最后可能会难以实现。不过,即使商家事先承诺了“假一赔十”,但是因为只是做招牌告示,如果商家有意逃避赔偿,那么消费者即会很难举证。所以,如果损失较大,又难以举证的话,建议可以积极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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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假货可以要求十倍赔偿吗
买到的假货是一般物品,可以获得三倍赔偿。如果是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赔偿。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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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干涉。所以,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商家又有明确的“假一赔十”告示,就可以认定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