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伤者吗
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伤者吗,现在人们对保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了,一般都会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保险,出了事故是可以报保险公司的。为大家分享保险公司会主动联系伤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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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主动联系伤者的,在被保险人报案后,保险公司才会立案处理。调查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因调查原因联系伤者,但在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联系伤者,而是会等到被保险人一方提交相关信息后再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可以理赔。
保险公司只有在发生严重的群体性意外时,比如说空难或者轮船翻船等被媒体播报的事件,保险公司才会根据遇害者名单进行身份比对,并主动联系客户办理。
当发生常见的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联系伤者理赔的,因为保险公司不是万事通,不报案的话,保险公司无从得知此事而进行处理。
所以被保险人应该主动联系保险公司,伤者住院当天就应当联系保险公司,出院之后集齐资料提交理赔申请就可以了。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
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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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把事情都推给保险公司让伤者自己联系保险公司合适吗
当然不合适!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但并不能代替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后续会产生很多问题都需要肇事方来解决,比如定责、伤员救治、医药费垫付、后续治疗等等。
而这些问题除了交强险垫付及与伤者方协商,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外,其它都是保险公司无法办理的!
肇事方全责,在交警定责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治疗费用,超出部分则由肇事方或者伤员方协商垫付,保险公司不会垫付三者商业险限额部分。
如果肇事方及伤者方确实困难,可向法院申请,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三者商业险限额额内“先行支付”进行治疗。
保险公司赔偿只针对被保险人,并不直接面对第三者,而且赔偿款也是支付给被保险人,然后由被保险人支付给第三者。
可是这个社会毕竟还是有推脱责任的人存在,万一出现肇事方推给保险公司,自己不管不顾怎么办?
《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赔偿前不得将保险理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如果支付后被保险人拒绝将保险理赔款给付第三者,第三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保险理赔款,保险公司赔偿第三者后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理赔款。
国家也考虑到这种“老赖”行为,所以可以让伤者方要求赔偿款支付给自己。
在医疗救治中,保险公司与伤员之间最大的矛盾在于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伤者各项不合理要求和保险公司较为严格的报销标准的差价最终会由肇事方来填平,这也是肇事方推脱责任的一大原因。
如果肇事方把事情都推给保险公司让伤者自己联系保险公司,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起诉,得到的往往比正常赔付还要多,而肇事方反而会支付一笔保险公司不能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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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多久赔偿伤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
立即拨打公司报案电话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报案。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投保人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投保人可先拨打报警电话。
2、事故查勘(检验)
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公司将指导投保人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投保人出具索赔须知。
3、损失确认
公司与投保人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公司书面告知投保人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公司及时对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如果索赔材料不完整,公司将及时通知投保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如果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5、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投保人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6、领取赔款
公司根据与投保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