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引热议:家长同意也不能文
未成年人文身引热议:家长同意也不能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提到: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未成年人文身引热议:家长同意也不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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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引发热议。
据央视新闻3月8日报道: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
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很多人文身的地点都是在当地的同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决文身馆经营者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未成年人文身,大家的第一印象是“我的身体我做主,文身是我自己的事。”但现在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呢?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提到: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孩子们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后易被标签化,甚至走入歧途。据某检察院统计,一年被起诉涉罪的未成年人有360个,其中有文身的190,超过半数。
此外,未成年人在长身体,文身易感染、难复原,长大后可能就业受限。
马主任介绍了一个具体案例: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两个手臂都有大面积的文身,左青龙右白虎。先找了个工作,在餐厅当服务员,没一个月就被辞退了。因为客人不敢上门,然后又找了在小区当保安的工作。没多久也被辞退,因为业主也害怕。随后这个小孩去做激光清洗,花了两年多时间,非常痛苦。
马主任表示现在没有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法律,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表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地方检察院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禁止未未成年人文身,即使家长同意,也不行。
目前,最高检正在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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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年轻人的发展前景更美好,检察机关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报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就报告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文身”进行了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综合保护让孩子们更好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从严追诉性 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未成年人文身。
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很多人文身的地点就是在当地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决文身馆经营者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未成年人文身,是不是可看做个人的选择,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马骐:未成年人文身可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孩子们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后容易被标签化,甚至走入歧途。有个检察院统计,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60人,有文身的190人,占到一半以上。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文身易感染、难复原,长大后就业受限。
我看过一个案例,有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两只手臂都有大面积文身,上初中时赶时髦,在街边小店弄的。先在餐厅当服务员,一个月就被辞退,客人不敢进门。重新找了份工作,小区保安,很快又被辞退,业主害怕。最后花了两年时间激光清洗,更大痛苦,还留下伤疤。所以有人总结:未成年人文身酷一时、痛一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马骐:那有没有哪条法律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没有。我们厉行法治,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事不避难、坚决落实;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那就秉持法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职。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家长同意也不行。最高检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正在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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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因好奇或为显示与众不同去文身,长大之后才发现文身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就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文身行业发展,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担当。”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关于文身治理的介绍,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的共鸣。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文身。
据了解,2021年10月,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有关情况的分析报告》,得到高度重视。
“不就案办案,而是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推进溯源治理,检察机关的做法值得点赞!”田春艳代表进一步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在未成年人文身类案办理的基础上继续跟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让未成年人的未来不再因文身被“刺痛”。
“一切为了孩子”,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推动对于未成年人文身的全面治理。法律,难免会存在空白地带,但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消极等立法规范,相反,需要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行政、立法机关齐头并进,护航花季,呵护童年。
看似没有直接法律依据的“文身治理案”,能进入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本身就释放出检察机关推动能动履职,无死角地守护童年的强烈信号。
因为知道未成年人成长路上有风、有雨、有诱惑、有危险,还有魑魅魍魉,所以,检察机关那一句“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才显得爱得深沉。